(一)体检放宽条件:
1、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2、视力:大专以上学历和在校大学生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3、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二)、应征学生应当做好学分统计工作。对于在校生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将自己的成绩单打印出来。按照各专业毕业条件,如有课程未通过考试的则由教务处安排清考。对于本学期正在进行的课程则需向开课的系部申请成绩认定。
(三)学费补偿、代偿等相关手续。
根据《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09〕57号)的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要求,我院2010年应征入伍的毕业生(无论是在学校入伍还是在家庭户口所在地当地入伍)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必须有当地征兵办公室和家庭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盖公章方有效),该表由网上申请获得。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于入伍前交到贺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注:根据上级规定,从2010年开始,应征入伍毕业生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只办理一次,未能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的学生不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