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授予广西大学等40所高校“2011年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决定》(桂党高工2012〔1〕)文件精神,我院被授予“2011年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这是我院继2008年获得该称号后第四次获此殊荣。
同时,根据《关于表彰2011年度贺州市八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贺八发〔2012〕4号)、《关于命名贺州市八步区2011年度平安建设活动达标单位达标村(社区)的决定》(贺八发〔2012〕9号)文件精神,我院分别荣获“2011年度贺州市八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贺州市八步区2011年度平安建设活动达标单位”荣誉称号。
据悉,2011年,我院继续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不断改善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软、硬件建设,较好的实现了2011年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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