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车辆管理的补充通知
各位同学:
自下发《关于办理学生车辆校园通行证的通知》至今,很多同学已办理了车辆校园通行证,但有部分同学在尚未办理通行证的情况下,其车辆仍在校园内行驶与停放。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内车辆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秩序与交通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从3月1日起,尚未办理校园通行证的学生车辆,严禁在校园内行驶;我处从3月1日起将上路检查,对没有通行证但仍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实行暂扣处理。
二、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无法办理通行证,又不方便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带离学校的同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我处安排到游泳馆区域集中存放,时间可延期至2017年3月30日,在此期间车主可以在方便时申请领回车辆驶离学校或补办好通行证,逾期将视为无主车辆处理。
三、四月清明节后,保卫处将联合市交警部门对校内无牌无证的车辆进行清理。
学校提倡绿色环保出行,请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通知
贺州学院保卫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