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武装部)
负责校园治安、保卫、消防和户政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处理安全、稳定事故;负责国防教育,新生军训工作,负责征兵、民兵、人防工作。
治安科
一、负责做好校园稳定和校区的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负责对全校消防管理工作。健全消防档案,做好消防器材的添置、检修和管理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
三、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学院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查处。
四、了解和掌握校园内社会治安动态及各种信息。
五、负责做好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领导处理校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 。协助相关部门调解处理校内各种纠纷。
六、负责校园监控和报警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七、负责做好全院各重点部位的管理和值班工作的安排。严格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避免或减少重大事故、重大案件的发生。
八、负责做好对校园安保队伍的管理、业务培训。
九、负责校内易燃易爆、毒品及危险品的监督和管理。
十、好校园道路交通管理。
十一、协助综合科做好校园大型活动安全维护和校园秩序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科
一、负责保卫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学校师生的户籍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校的政治保卫工作。
四、负责学院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校园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校园秩序管理中的审批工作。
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师生安全防范教育和法制教育。
七、完成处室交给的各项任务。
国防教育科
一、贯彻落实《国防法》,组织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
二、开展大学生军事训练。
三、认真做好大学生征兵报名、体检、政治审查和送兵等工作。
四、协助做好大学生退伍安置和复学工作。
五、做好学生兵役登记工作,完成武装部下达的民兵编组任务。
六、建立完善武装信息档案工作。
七、做好“双拥”工作。
八、协助市人防办对校内人防设施进行维护。
九、完成武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